世法哲言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十六)
世法哲言第十六則
❖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 ❖

《世法哲言》(十六)

「凡出語之余無非也,謂詞似為非也,言無失者乃以詞奪理之失,故為非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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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話解釋

凡是喜歡說自己沒有錯誤和缺點的人,實際上其本身的行為已經具備了錯誤和缺點,因為他這種語言就是一種錯誤、缺點。「人非草木,孰能無過」,也就是說,每個人都難免有這樣或那樣的過失或錯處,說自己沒有缺點錯誤的人,是以此來強辭奪理,為自己的過失辯護。那麼,其具體表現,起碼在他的身上,有顧全面子等私心雜念,或者說沒有忍辱自愧之德行。所以說,如果說自己沒有錯誤缺點,其本身已經具備錯誤缺點了。這句話就是一種錯誤缺點的具體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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